第82节

他这副样子居然能演舌灿莲花、一言不合就开嘴炮搞传|销的罗杰队长, 实在是不可思议。

简蔻听着她爸的笑声,表面稳如老狗, 实际上内心慌得一匹。

她竟然带着林玖在这个地方和简骜撞上了!

最关键的是带着林玖!

林玖啊!

过年时她还和特意飞来巴哈马的老爸保证过,她和林玖只是营业, 没有别的私情,不然她也不会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。

但是现在简蔻不光带着“玩玩而已”的营业对象来了墓园,还和他住在了一起, 昨天晚上还酱酱酿酿。

她爸一会儿要是说起想回家坐坐怎么办?

她要怎么和她爸说?

爸,我现在没住在那边,我和林玖同居了。不过虽然我们同居了,但是我们什么也没有发生,是清白的营业关系……

她爸会信吗?

不,或者说作为任何一个正常人,会信吗?

简蔻心里激动得快掀桌子了,脸上还是一脸厌世。

不管,都怪林玖。

一切都是他的错。

简蔻在心里推卸责任。

不知道她爸是不是听见了她的心声,没再问其它的,等他们都悼念完后,才拍了拍林玖,淡淡的:“孩子,我有些话想和你说。”

简蔻愣了愣,下意识脱口而出:“爸。”

声音拖了一拍调子。

她爸笑笑,没有改变主意,坚持要和林玖单独聊。

倒是林玖回头摸了摸简蔻头发,给了她一个眼神,随后跟着简骜一起离开。

简蔻盯着他们背影。

思忖间突然觉得剧本不对!

为什么林玖刚才露出来的那个眼神像贫穷又坚定的小白花,在安抚她:没关系,我能搞定。

而她刚才拖的那一拍嗓音跟二世祖护短似的:爸,你别为难他。

简骜则是狗血剧里强调门当户对,“你配不上我家”的恶婆婆。

这个剧本不管从哪个角度看,都不太对吧?!

不过还蛮带感的。

简蔻继续往后编故事。

***

简骜今年五十岁了。

那张脸已经不再年轻,眉毛比以前稀疏,皱纹比以前明显,可眼睛依然清亮美丽。

夹杂了沧桑和岁月痕迹的模样,依然能引起世界各地一大票迷妹高声为他尖叫。

林玖跟着简骜到了一处幽静的小露台。

穿过枝叶缝隙,能隐约望见远处的简蔻百无聊赖地找了个地方坐下。

林玖看了简蔻一眼。

简骜也看了简蔻一眼。

末了,才慢悠悠的。

“其实我昨天就回来了,回家去走了一圈——那房子看起来有段时间没住人了。”

说到这里,他话锋一转。

“蔻蔻现在和你住在一起?”

“是。”林玖很沉着。

没有隐瞒,也不想为了私欲乱说话,坦诚相告。

“她只是住在我家而已。我们分房睡,没有发生其它事。”

简骜笑了下:“你是个好孩子。”

“可您并不赞同我和蔻蔻在一起。”林玖说。

简骜点头:“你也是个聪明的孩子。”

林玖静默一会儿。

“我想知道为什么。”

简骜慢慢踱步到露台边缘,手搭着宽阔的大理石扶手,上下打量林玖一番。

现实中的简骜性格宽和,并不喜欢捉弄人。他一般都有什么说什么,开门见山。

“你和蔻蔻不适合,我不想让我女儿谈一次高风险的恋爱。”

简骜打心眼里觉得,他未来女婿哪怕是个废物都没关系,反正他养得起。

前提是必须能被蔻蔻吃得死死的,伤害不到简蔻。

林玖这个人哪点都不符合。

心思多,城府深。

年轻孩子恋爱不可怕。

可怕的是,简蔻如果和林玖谈恋爱,陷进去了多半就出不来了。

就像简骜去年在电话里说的那样,简蔻玩不过林玖。

林玖大概明白了他的点,有点闷。

其实哪儿是简蔻玩不过他,明明是他被简蔻拿捏得死死的。

不过林玖理解简骜作为一个父亲的心态,甚至很高兴,简蔻是被她家人宠着长大的。

他不想看到听到她受任何委屈。

林玖脊背笔直:“我是认真对待蔻蔻的,我希望您可以相信我。但是,如果我打动不了您,您可以说一个您觉得放心的方案,我全部接受。”

“如果我让你签一份协议呢?”简骜问。

“我签。”

简骜笑了:“你不问问协议里面是什么内容?”

林玖:“我说了我全部接受。”

“就算我让你收入全部归蔻蔻,一旦分手就必须退圈呢?”

“我签。”林玖的答案没有变,连眼睛都没眨一下,“我还可以保证我的生活一切以她的感觉为重,绝不做任何伤害她的事,不管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。我不会离开她,除非……她不想要我。”

一个诚恳又坚决,还有点低声下气的少年。

简骜眼角微微弯着,笑容非常慈祥,抬手拍了拍林玖肩膀。

他的气质被岁月沉淀得厚重,缓慢笑着的时候总让人感到有些温暖的善意。

林玖垂下眼皮:“我现在就可以签。”

如果这样就能证明他别无所图,签份卖身契又怎么样。

正因为别无所图,才觉得无所谓。

简骜摇了摇头:“我不要你签。”

“那你愿意信任我?”

“我可以信任你,孩子,但只有现在。”

简骜顿了顿,看向外面枝叶。

万年青的叶子在冬日也一片油亮。

他目光有点悠远。

“你知道我和蔻蔻她母亲曾经在洛杉矶吵架,差点拆了一座餐厅吗?”

林玖一怔:“知道。”

媒体没少为这件事写过小作文,可没有一个媒体准确告知他们为什么吵架。

现在简骜亲口告诉他:“因为那一年我提名了金球奖。”

简骜叹息:“我的人生突然发生了巨大的改变。大家都对我变得殷勤,数不清的奉承和追捧,还有,你知道的,纸醉金迷。那时候,我差点迷路。”

林玖:……

简骜温和:“孩子,我相信以后你会去向更高处,见识到更大更精彩的世界。你有这个本事。所以,我不要你签什么协议,我只要你做两件事。”

“您说。”

简骜捏了捏他肩膀。

“第一,你先拿个比银熊奖更高成就的奖,站在那个位置上感受一下新世界。”

“第二,如果你什么都见识过了,还坚持想要蔻蔻,那我要你在身上纹下她名字。”

纹身可以盖掉。每年世界上都有无数人去纹身师那里遮盖住前任的名字。

但明星不一样。

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大众捕捉。

在身上纹下简蔻名字,就相当于当着全世界给自己打上了标签。

林玖当然,求之不得。

甚至很高兴。

星二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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